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后排右二)的陪同下视察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广东省的创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建设从一开始就面临着思想认识问题、人员素质问题、资源整合问题、财物保障问题这“四大堡垒”。广东省综治委和省委政法委以超常的决心、超常的措施和超常的力度,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举措,盘活行政资源,着力提高素质,完善运作磨合,加大保障力度,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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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物最大的特点是不够完善,一个事物一旦完善了就不是新事物了。所以,我们要不断地总结、不断地完善它;旧体制的生命力是极其顽强的,已经形成的权力格局是极其顽强的,千万不要小看。看起来这项改革创新动作确实很不容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的这两个“极其顽强”,道出了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下简称综治中心)建设之路并非坦途
解决认识问题
三句话带动三个转变
“在对待综治中心建设问题上,最初,部分人的认识是有偏差的:少数党政主要领导只重视经济发展,对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却缺乏支持力度;部分人习惯了按部就班,不愿意改变现状,满足于个人平平安安;部分人对整合行政资源持反对态度,认为缺乏法理依据,打乱了现有行政秩序;部分人觉得综治中心建设是政绩工程,是形式主义,是劳民伤财,是否定过去,是换汤不换药;有的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缺乏进取意识,安于现状,消极应对等等。”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告诉记者。
据悉,在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广东省综治委和省委政法委首先以深化思想认识为先导,层层进行思想发动,反复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要深刻认识综治中心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深刻认识县(区、市)委书记在综治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解决综治中心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责任。要深刻认识创造性抓好综治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综治中心建设重在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责任。”在全省推进镇街综治中心建设各片区现场会上,梁伟发语重心长地对参加会议的各县(区)委书记说了三句话。
记者了解到,为了真正扭转思想认识,广东省加大督导力度,“贴近”各地党政一把手:省委政法委领导及督导组组长频频约见地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就综治中心建设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和协商;宣传中央和省委决策的重要意义,宣传综治中心建设对履行“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协调及推动工作,切实为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
经过深化思想及督导促动,全省逐步统一了认识,出现三个可喜变化:从“要我建”到“我要建”、从“要我来”到“我要来”、从“要我干”到“我要干”。
解决磨合问题
实现1+1>2目标
汪洋在佛山市南海区综治中心视察时指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核心是综合,困难也是综合,所以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综合。”
广东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陈少波介绍,综治中心建设的核心是整合资源。整合资源不是各单位功能的简单相加,也不是人员的简单集中,而是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1+1>2的效能。在不改变现有机构编制的前提下实现这个目标,对行政智慧来说是个严峻考验。尤其是司法所与综治中心合署办公,面临思想认识偏差和打破运行机制的双重阻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司法所进驻综治中心集中办公问题,有些司法所的同志感到委屈:我们辛辛苦苦把司法所建好了,凭什么就被综治中心“鸠占鹊巢”?
“综治中心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并不改变其原有工作性质和管理体制,反而更加夯实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更加体现了司法所在基层调解工作中的地位权威,是一举多赢的好举措。”在充分实践基础上,广东省综治委、省委政法委与省司法厅领导达成共识,联合强势推动司法所与综治中心集中办公。2009年6月,在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现场会上,省委政法委正式提出:综治中心与司法所必须集中联合办公,并明确要求:对于综治中心没有与司法所合署办公的,验收一律不合格。
据介绍,截至2010年3月,广东省大部分司法所与综治中心实现合署办公,许多司法所长尝到了合署办公的甜头:不仅人员增强了,通过集中办公、有效运作和统一处理,过去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了,资源整合、整体作战的规模效应显现了出来。为此,不少职能部门开始主动要求加入综治中心办公。
同时,综治中心的建设得到了广东省直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省综治委有关成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他们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将在综治中心建设过程中获得的经验,成功运用到了本单位的实践工作中。
解决用人问题
为综治维稳补充能量
陈少波对记者说:“我们要解决社会管理诸多问题,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化解日益多样复杂的矛盾纠纷,要求综治中心必须有一批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会做群众工作的人才。但是,建设之初的情况并不令人乐观:综治信访维稳系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任务繁重,待遇偏低,使得岗位吸引力不强,优秀人才不愿意加入;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珠三角人才扎堆,落后偏远地区又揽不到人才、留不住人才……”
为此,广东省综治委和省委政法委把队伍建设放在战略高度统筹布局:选准配强中心专职副主任,并要求各地高配至副科级,广州、深圳为正科级以上,充分发挥其领头羊作用;建立能上能下用人机制,优胜劣汰;引进大学生充实综治中心力量,增强活力,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人员大培训、技能大练兵、素质大提高”专题活动,全面系统地给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补充能量”。
广东各地不仅选拔引进具有开拓精神、高学历的新人,还返聘部分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老人。记者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采访时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在综治中心的办公室里,竟然聚集了来自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及湖南大学等名牌大学的8名法律专业研究生。而且,这个小小的信访维稳中心还是深圳街道一级的司法所里通过司法考试比例最高的,8人中有7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原来,在工作人员的配备上,南山区街道优先向综治中心倾斜,通过抽调、选拔和面向社会招考等措施,将一大批学历高、年轻和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中心,既让办事处新进人员在中心得到充分培养锻炼,又支持了街道和区里的相关专项工作,使中心成了街道人才储备的“小高地”。
解决保障问题
再难也要花钱保平安
记者了解到,广东虽然是全国经济总量最大的省份,但受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基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明显,区域不平衡性问题突出,全省各地都拿钱来建综治中心,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2009年5月,广东省综治委和省委政法委组织部分市、县(区)政法委书记和综治办主任参观佛山市南海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宽敞的接待大厅和候访区、功能齐全的调解室和会议室及设备齐全的办公室和视频监控系统等都让代表们啧啧称赞。
在筹措综治中心建设资金方面,广东全省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走出了一条多元化之路:为确保全省综治中心平衡推进,省综治委及省委政法委想方设法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综治中心争取资金“雪中送炭”;充分调动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积极性,拿出启动资金为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添砖加瓦”;推动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建设高标准综治中心“锦上添花”;促进各地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细水长流”;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采取多种办法自我保障提升“造血功能”,使综治中心建设弱者不弱,强者更强。
鉴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困难的情况,广东省综治委和省委政法委向省政府申请经费,扶持这些地区的综治中心建设。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视察了佛山市南海区综治中心的建设后随即表态:“省政府会在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请财政厅落实。”2009年底,省财政厅下拨6630万元给欠发达地区的1105个镇街,这对“穷”镇街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据悉,珠三角发达地区与粤东、粤西及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镇街进行结对帮扶,发达地区给予欠发达地区资金支持,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综治中心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广东的各级党委政府也采取多项措施保障经费到位,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开辟多种渠道,以政府保障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两条腿走路。一些县区成立镇街综治协会,会员主要是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民营企业及个体老板,经费主要来源于各会员捐赠,主要用于综治中心组织开展打防管控工作。民间资本的到位,使困难镇街的综治中心硬件建设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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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比喻为一栋建筑,它便有了立体感的形象,便成了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它的灵魂是“五个重在”(即重在加强领导、重在整合资源、重在健全机制、重在增强素质和重在解决问题)和“四个一”(即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和一个机制监督落实),它的形体则由“八个统一”构成,这“八个统一”分别是:统一配强领导、统一硬件条件、统一集中办公、统一规章标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台帐簿册、统一培训管理和统一绩效考核。
正是由于这“五个重在”、“四个一”和“八个统一”,使综治中心能够将资源整合后形成合力,有效破解了新形势下社会综治信访维稳中遇到的难题
选配出色干部
让他们权力大责更大
“综治中心能否建设好、发挥好真正的作用,配好领导选好干部是关键。”梁伟发对记者说。
按照中央要求,广东全省所有镇街全部落实党(工)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切实加强对综治中心的领导和监督;副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和综治中心主任,负起综治中心建设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和分工督办等责任,起到了承上启下和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此外,另选调1个能力强、素质高的人任综治中心的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同时指定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和信访办主任兼任副主任。
梁伟发深有感触地说:“镇街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要履行属地管理的综治责任,书记可以对以条条为主的职能部门实施调度、监督和问责,权力更大了,但责任也更大了。现在,镇街书记不单是综治维稳指挥员,也是矛盾纠纷化解员,需要深入了解综治维稳工作,并通过综治中心平台亲自接待群众、亲自调处案件、化解矛盾纠纷,这无疑拉近了政府和百姓的距离。”
记者发现,实际上,镇街书记以综治委主任为身份,亲临一线化解矛盾纠纷,已经尝到不少“甜头”。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党委书记杜伟标这样对记者说:“我现在是综治委主任,要履行属地管理的综治责任,可以对以条条为主的职能部门实施调度、监督和问责了。这是省综治委的规定,我可要珍惜和用好手中的权力。”
统一进行配置
集中办公整合职能
广东省综治委强调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在全省分类统一综治中心的硬件建设,包括选址、中心面积、基本功能区设置以及办公设备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了方便群众,综治中心都建在政府办公大楼附近或办公大楼首层。而且,综治中心均统一设置5个基本功能区:作为接待群众来访第一窗口的接待受理大厅、调解室、联席会议室、集中办公区及档案室。
据介绍,以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基础,综治办、司法所和信访办集中办公,这是广东全省的“规定动作”。综治中心除了集中办公的部门之外,还有其他协作部门,包括民政、城建、城管、劳动、房管、交通、安监、工会、团委和妇联等单位,采取联席会议的方式协调联动。在这里,综治中心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通力合作,集中力量解决各类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则通过此方式参与综治中心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成综治中心交办的任务。
在综治中心集中办公的全体工作人员,由综治中心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安排工作且统一轮流值班。综治中心围绕职能任务,统一制定每个工作岗位及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使之能够细化和量化。建立健全综治中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中心还建立了统一的财物管理制度,统筹统支各项经费,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装备设备,统一后勤工作及统一提供保障。
据了解,在建设之初,一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不太愿意接受此种方式,工作上不知如何开展。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后,无论是感情上还是实践上他们都逐步认同了这种方式:他们发现工作力量变强了,工作方式增多了,原本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综治中心解决了。一些原来没有纳入综治中心联席会议的部门,也主动要求到综治中心来拓展业务空间。
建立台账制度
制定规矩形成方圆
“综治中心犹如一个大家庭,‘兄弟姐妹’来自各单位,聚集在一个屋檐下,各人性格不一,生活理念各异,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因此,需要一位公正豁达的‘家长’,需要一本奖罚分明的‘家规’。”梁伟发用很形象的例子向记者介绍道。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各地综治中心都统一制定了工作、会议及人员管理等各项制度。其中,工作制度包括综治中心工作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计划、总结和通报工作情况的制度、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的制度、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的“两个排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重大事件案件通报制度及重大问题责任倒查制度等;会议制度包括中心办公会议(含定期工作例会)、中心专题工作协调会制度和中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等;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守则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等。
进入各地的综治中心,记者看到各项工作制度都整齐地悬挂在墙上,尤其是扇形调解流程图非常显眼。简单明了的介绍说明、形象生动的图形解释,即使是之前对综治中心毫无了解的人,也能大概了解中心的职责。
广东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广东省综治委和政法委在注重推进综治中心硬件建设的同时,也十分注重软件建设,特别是综治中心工作台账簿册的规范建设。省综治办统一制定了《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督办、销案通知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和《全省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要工作数据月报表》5个基本台账簿册。”5个基本台账簿册的建立,充分发挥了综治中心在统一受理、统一流程、完备材料、分类建档、便于操作和集中管理等方面的效能。
综治中心对其他没有参与集中办公的职能部门,实行“联动协调”的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其他部门或者派人到综治中心轮流值班处理相关事务,或者与综治中心建立联系制度,做到“三个保证”,即保证值班人员到位、保证其他人员随叫随到、保证服从中心协调指挥。
创新六联机制
社会管理讲求实效
据介绍,综治中心承担着基层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主要职责可以概括为“六联”:即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突出问题联合治理、重点工作联勤联动、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和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联合,是综治中心的制胜法宝。如果“联”不起来,“联”不到位,“联”不成功,综治中心的优势就无从体现,效能就无法发挥。
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是指综治中心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综治中心直接受理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和“一个机制监督落实”的“四个一”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手段进行调处解决。
记者了解到,“四个一”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将综治中心作为服务全镇街群众来信来访的一个统一窗口,群众只要进来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部门;受理总台统一接受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实时快捷、全面准确地受理、登记、现场调处和分步调处等;按照“扇形”流程图规定的“6步工作法”分步调解:现场调解、分流调解、职能部门调解、综治办主任牵头联合调解、综治委主任牵头联合调解及裁中或诉中调解;建立一套分流督办、跟踪落实、检查考核和绩效奖惩机制,确保综治中心认真对待处理每1件诉求,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四个一”机制的运行,明确了各部门及各层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规范了基层化解矛盾的步骤程序,从而奠定了整个综治中心运行的机制基础。
加强和落实治安防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是综治中心的另一项重要工作。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
综治中心把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滚动排查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及时牵头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联勤联动是指综治中心针对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统一组织安排各部门人员做好重要敏感时期的值班备勤,统一组织调动各部门力量做好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善后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
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活动围绕平安创建总体目标,整合各方力量,采取各种形式,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仅如此,综治中心还依托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所(站),联动村居工作站,协同镇街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加强情况掌握,落实登记备案,推动服务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和效果好。
不断提升素质
统一培训严考绩核
综治中心是一个全新平台,人员来自不同部门,原来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模式急需调整。因此,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成为综治中心建设的当务之急。
据介绍,广东目前已经形成省培训市、县(区、市)级综治办领导、市培训综治中心人员、县(区、市)培训村居中心工作站人员的分期分批全员培训机制。据统计,各地围绕中心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内容,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87期,受训人员达31750人次,有效地提升了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全省根据需要开设了5类为期3个月的培训班:市、县(区、市)督导组成员培训班、中心专职副主任培训班、中心工作人员培训班、县(区、市)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培训班、地级以上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和省综治督导组成员培训班。
实践中,广东各地还大力开展内部岗位练兵活动,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综治中心内部新老结对帮带,以老带新,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与此同时,全省5个综治督导组分赴各地,采取授课与点评相结合、提出问题与发现亮点相结合及现场“会诊”与沟通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督导片区全部综治中心领导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化解矛盾纠纷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都得到了大幅提高。
“工作绩效如何是衡量综治中心建设好坏的最主要标准。”广东省综治委有关领导告诉记者。为此,广东全省建立了综治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和专项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量化考评标准,对综治中心全面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及参与职能部门进行全面考核、分级考核和重点考核。
此外,全省还通过调查统计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利用社会资源,对综治中心建设进行科学分析与评估,以期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使综治中心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相辅相成,真正起到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考核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这种双重作用力的牵引,使综治中心建设沿着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前进,工作人员尽职尽责,部门之间协调有序,解决问题环环相扣,综治中心能效日渐显现。”梁伟发对记者说道。

广东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推进。

广东省直政法部门组成省综治督导组分赴各先行点驻点督导。
(编辑:潘季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