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采购。去年以来,共完成采购项目440宗,报审金额1.928亿元,实际采购成交金额1.778亿元,节约预算资金1500万元,节约率7.7%,实现了“零质疑、零投诉”。主要做法:一是健全制度。先后制订了《政府采购指南》、《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守则》、《廉政守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加强组织学习,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设立监督岗、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将收费标准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夯实基础。二是坚持采购环节全面公开。对《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种采购方式所适用的采购范围、流程、办理期限、采购人和投标人需要协助的事项等上墙公开;以市政府采购网为平台,将所有政府采购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信息、中标(成交)信息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不限制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实现了采购信息100%的公开、透明;坚持小项目招投标采购人、投标人到场参加,大项目招投标邀请市人大、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对定标结果及时在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确保采购质量。对实施采购的具体项目重点把好事前项目论证、事中项目评定两道关。在政府采购开始前,认真把好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论证关,指导采购人填报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并会同采购人和专家对采购项目的需求进行详细的论证,编制采购文件;坚持不论采购项目大小或采用何种方式,采购人只选派一名代表参加评审,其他评审专家均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切实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编辑:潘季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