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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四民主工作法"将向全省推广
2010-06-10 14:35:00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中国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农民选择信访不信法、上访不上诉。惠州农民现在却作出了相反的选择,把当地土生土长的“四民主工作法”(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奉为圭臬。去年底,“四民主工作法”被写进了省委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6月下旬省委组织部将在惠召开全省推广实施“四民主工作法”现场会,向全省推广。

  所谓“四民主工作法”,即民主提事,由村民提出议题,村委会要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处理的“议案”;民主决事,“议案”要张榜3天征求村民意见,并在7个工作日之后民主表决,赞同率达到80%方可通过;民主理事,村党代表、户代表成立民主理事、理财小组,对民主决议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审议和督促;民主监事,由村党组织牵头,党员和村民对民主提事、决事、理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据了解,近年来,惠州通过“四民主工作法”成功解决了涉及土地征收补偿、宅基地分配、道路修建、山林土地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1.4万件,农村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信访维稳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地级以上市排名第1位。

(编辑:潘季英)



作者:记者:周志坤 通讯员:江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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