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广东网
您现在的位置: 法治广东网>阳光法治>依法行政
蕉岭县探索建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2010-05-19 15:17:00 来源: 法治广东网

  为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构建阳光政务,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今年3月,蕉岭县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该县建设局为试点,围绕“清理行政权力、绘制行政流程、细化行政处罚、公开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五个环节,积极探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清理行政权力。重点围绕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等8个方面的行政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分类,注明职权名称、行使依据和责任主体,形成各部门职权目录。

  二是绘制行政流程。按照职权目录,对行政单位主要的权力事项制作运行流程图,标明受理、主协办部门、办理程序及时间、监督部门、办理结果等运作程序,确保流程图设计简单明了、科学合理,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

  三是细化行政处罚。对行政单位权力运行范围、行使条件、实施种类、具体程序等具有裁量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明确适用行为的主要情形和适用的处罚种类,确保依法依规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四是公开行政行为。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办事指南、政府网站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细化标准、行政流程图、规章制度等,及时发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信息,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强化行政监督。针对行政单位权力行使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制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目前,该县建设局已依法清理本单位行政职权28项,制作行政流程图22项,对9项行政处罚项目进行了细化,建立健全并公开了首问负责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否定报备等21项制度,构建了阳光政务,进一步推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质量。下阶段,该县将按照依法行政、法治县创建工作评价标准的要求,继续抓好建设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试点工作并在全县推广。(蕉岭县依法治县办)

(编辑:潘季英)



作者:
法治广东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
②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法治广东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法治广东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机构职能
权威发布
法治之路
法治五年规划
法治评价
主办: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南方新闻网
协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制办
本网站由广东省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