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构建阳光政务,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今年3月,蕉岭县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该县建设局为试点,围绕“清理行政权力、绘制行政流程、细化行政处罚、公开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五个环节,积极探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清理行政权力。重点围绕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等8个方面的行政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分类,注明职权名称、行使依据和责任主体,形成各部门职权目录。
二是绘制行政流程。按照职权目录,对行政单位主要的权力事项制作运行流程图,标明受理、主协办部门、办理程序及时间、监督部门、办理结果等运作程序,确保流程图设计简单明了、科学合理,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
三是细化行政处罚。对行政单位权力运行范围、行使条件、实施种类、具体程序等具有裁量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明确适用行为的主要情形和适用的处罚种类,确保依法依规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四是公开行政行为。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办事指南、政府网站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细化标准、行政流程图、规章制度等,及时发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信息,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强化行政监督。针对行政单位权力行使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制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目前,该县建设局已依法清理本单位行政职权28项,制作行政流程图22项,对9项行政处罚项目进行了细化,建立健全并公开了首问负责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否定报备等21项制度,构建了阳光政务,进一步推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质量。下阶段,该县将按照依法行政、法治县创建工作评价标准的要求,继续抓好建设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试点工作并在全县推广。(蕉岭县依法治县办)
(编辑:潘季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