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出台《关于实施阳光理政的若干规定》,就人、财、物、事、权5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在全区推行阳光理政,大力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政府、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坚持阳光管权,确保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出台《福田区重大事项议事会议制度》,规定凡涉及全局性重大事项,决策前都必须召开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重大事项议事会,所形成的共识或提出的意见、建议,交由相关单位、部门深入调研,形成工作方案,再报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策。决策实施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区人大、区政协要通过民意调查、抽样调查、跟踪调查、评估调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反馈决策贯彻落实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等。目前,已经召开了5次重大事项议事会,确保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透明决策。
二是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建立、完善“阳光理政网”、“福田政府在线”两个电子政务平台,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瞄准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防止暗箱操作。通过公开,变自我监督为相互监督、集体监督、社会监督,促进相关权力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
三是推进阳光执法。区公安分局应用警务综合信息系统,案件信息动态录入,对办案过程实行同步网上监控,对案件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过程监控,实现对办案流程和警务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区城管局开发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对城市乱搭建、乱摆卖及辖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等现象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推动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建设。实施街道综合执法“七到位一满意”测评体系,从组织、技能、风纪、协同、后勤、查处、成效到位和群众满意八个方面进行全面测评,不断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专业化、标准化。去年,全区各类执法工作均未发生程序错误情况,未发现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撤销或重新调查取证现象。
二、坚持阳光管财,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一是强化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监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实时监控,规范计划外临时请款管理。建立采购需求和招标条件网上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公开招标采购以外的其他采购,每半年将临时请款情况、非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等上挂区阳光理政网接受监督。去年全年动用财政预算准备金专项追加723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2.79%.政府采购项目100%实现网上采购,采购规模和节约资金均排名全市六区前列,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开发“专项资金数据库管理平台”,细化专项资金投放标准,实现专项资金受理、审核、评审决策、投放、回收、监管“一条龙”网上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向服务对象公开,确保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去年,区经济发展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共对880家辖区企业(项目或个人)兑现政府资助政策,财政支付共计2.01亿元。
三、坚持阳光管物,确保政府物业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统一管理经营。规定所有政府物业都必须纳入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登记管理,所有经营性政府物业出租都必须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政府物业出租低于市房屋租赁指导价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报区政府批准。出租的地点、价格、面积、期限、依据和审批程序等要上挂区阳光理政网公开,接受监督。
二是依靠科技管理。开发政府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对照市房屋租赁指导价对经营性物业出租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自动进行预警提示并锁定操作,堵住了政府物业出租的漏洞。
四、坚持阳光管人,努力形成公平公正的用人导向
一是健全干部晋升交流制度。出台《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若干措施》和《“两推荐、两测评、一考察、一票决”的实施办法》。打消了干部群众对干部晋升“暗箱操作”的疑虑,遏制了跑官要官等不良风气,以前提拔干部时屡次出现的乱发短信、乱告状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去年,全区处级干部届中调整,共涉及44个单位141人,问卷调查显示82.31%的干部群众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得到了省委、市委的充分肯定。
二是推行基层选举“公推直选”。在8个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推行“公推直选”,充分扩大基层民主。如下沙社区是全市第一个“公推直选”的社区党组织,选举过程高度透明,多家省、市主要新闻媒体都对此作了详细报道,社会反响热烈。
五、坚持阳光管事,真诚服务利民惠民
一是实行网上公开审批,服务广大市民群众。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体系,这一行政审批系统荣获2009年中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十佳。全区370项审批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群众可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随时查询了解申请事项流转环节、审批意见,获取内容完整的“场景式”政务公开信息。去年,“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共受理业务11.19万件,办结11.06万件,按时办结率达98.91%,提前办结率达94.66%。
二是实行阳光城改,服务股份公司和村民。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始终奉行村务公开、企务公开、政务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岗厦村是深圳市中心区域内唯一的城中村,在该村改造工作中,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阳光、法治、和谐、安全”的方针,建立民主对话议事堂,成立阳光改造上门入户服务工作队和现场安全稳定工作组,先后召开17场村民咨询会,通过“百姓事、百姓谈”,加强沟通,公开透明,有效地化解了误解和矛盾冲突,保障了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实行“法治信访”,服务来访群众。积极推行以“上访、接访、办访、息访”为重要节点的“法治信访”工作模式,依法、规范、热情地开展工作,信访总量与日俱增,但闹访、缠访、非正常访却大幅下降,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肯定。
为保证阳光理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福田区还建立了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机制,成立专门的明察暗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和设备,实行日监督、周巡查、月点评,将阳光理政工作落实情况上挂区阳光理政网公开,确保实施阳光理政工作真正成为阳光、惠民的民心工程。(深圳市福田区依法治区办)
(编辑:潘季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