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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重视媒体优势拓展普法宣传
2010-06-23 15:30:00 来源: 法治广东网

  “五五”普法期间,广州海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积极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实现了法制宣传覆盖面的大拓展,提高了法制宣传社会化程度,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一、通过法规提示向市民宣传海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一些群众由于不清楚有关法律法规,在行邮渠道违反规定受到处罚的情事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海关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对与公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规进行宣传,作出温馨提示。例如,在广州日报题为《非洲买象牙,别想带回家》等报道中提醒旅客切勿携带象牙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入境;在法制日报题为《海关警示切勿代人签收不明境外邮件》的报道中提醒市民切忌为他人代收不明邮件,防止被贩毒团伙利用等。通过法规提示这种通俗易懂、市民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广泛宣传海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通过公布案例和数据提醒企业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我国生产企业在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意识尚比较淡薄。为此,海关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向企业介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有关政策,同时定期发布相关贸易数据,进行反倾销风险提示。如在新华网题为《海关提醒企业警惕出口遭遇“知识产权伪证书”》提醒企业在接受涉及知识产权的境外订单时,对委托企业的授权书进行核实,防止境外企业使用无效授权书欺诈代工企业;在中新网题为《三百侵权书包过关被截,海关提醒企业勿踏雷区》提醒企业合法加工,避免发生侵权行为。海关把法制宣传与受众的法治需求有机统一起来,通过有关报道提高了广大进出口企业防范侵权风险和反倾销风险的法律意识,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三、通过宣传打私成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人体藏毒一直是海关缉毒工作中的一个难点。从2006年起,广州海关开展代号“猎鹰”的缉毒专项行动。行动开展3年多以来,取得了骄人的战绩。海关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缉毒成果。如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猎鹰”在行动》、《“鹰眼”识破绽》,在羊城晚报刊登《“猎鹰”缉毒》等报道,既鼓舞了士气,振奋了人心,又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引导作用。

(编辑:潘季英)



作者: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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