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三举措规范村级民主。一是创新农村基层党内民主选举机制。在全市率先试行党支部委员、支部书记等均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双直选”制度,探索基层党内民主路径。同时,镇两级党委坚持每年举办组织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能力。
二是健全村干部报酬和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每年支出100多万元对村(居)民小组长实行岗位补贴,并对村“两委”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统一考核,每三年作一次调整。同时专项经费保证党员教育培训和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和廉政建设。推行“村帐镇代管”、“组帐会计委派”等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开支;完善和规范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区司法、审计、纪检、检察等部门深入各村开展宣讲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珠海市依法治市办)
(编辑:潘季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