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广东网
您现在的位置: 法治广东网>阳光法治>基层民主
珠海金湾区三举措规范村级民主
2010-05-31 10:11:00 来源: 法治广东网

  珠海市金湾区三举措规范村级民主。一是创新农村基层党内民主选举机制。在全市率先试行党支部委员、支部书记等均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双直选”制度,探索基层党内民主路径。同时,镇两级党委坚持每年举办组织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能力。

  二是健全村干部报酬和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每年支出100多万元对村(居)民小组长实行岗位补贴,并对村“两委”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统一考核,每三年作一次调整。同时专项经费保证党员教育培训和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和廉政建设。推行“村帐镇代管”、“组帐会计委派”等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开支;完善和规范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区司法、审计、纪检、检察等部门深入各村开展宣讲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珠海市依法治市办)

(编辑:潘季英)



作者:
法治广东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
②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法治广东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法治广东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机构职能
权威发布
法治之路
法治五年规划
法治评价
主办: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南方新闻网
协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制办
本网站由广东省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