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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五举措强化网上民意沟通表达机制
2010-05-20 14:34:00 来源: 阳光检务网

  近年来,宝安区院积极利用网络的优势资源,拓展网上阳光检务职能,逐步建立起科学、畅通、透明、有效的网络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要做法有:

  一是推进检察网站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早在2005年12月,宝安区院就开通了互联网网站“宝剑网”,今年1月份完成了新一轮改版,3月份宝安区院还成为全国第一个开通微博的检察机关,目前关注人员已达4400人。改版后的网站主题更加鲜明、阳光检务职能更加突出、专业色彩更加浓厚,仅工作动态就发表了150多条,成为展示宝安区院风貌的新窗口,有效地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二是完善案件网上查询,保障群众知情权。为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宝安区院设立了案件查询栏目,当事人只需登录网站提交资料,并留下联系方式,三天内就有工作人员给于回复;如果是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或者特约检察员,在办理的时候还会启用绿色通道程序。此外宝安区院还开通了行贿档案查询,当事人通过上网预约并进行身份验证,符合条件的即可查阅到相关信息。目前已受理在线案件查询128次。

  三是开通在线举报和信箱,及时掌握民生需求。在网上设立了“检察长信箱”及“在线举报”栏目,收集并答复群众的各类建议、咨询、投诉、求助及举报。对给检察长的来信,有专人负责整理、督办、反馈;对在线举报则采取了加密措施,由控告申诉科负责跟进。目前受理给检察长来信80封,在线举报17宗。

  四是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免费法律咨询栏目,是宝安区院传承执法为民理念和传统,回馈社会一种新尝试。从院里抽调了多名法律功底深厚的检察人员组成专家团队,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目前,该栏目共答复关于劳资、房产、合同、交通等方面纠纷的民事行政法律问题以及有关刑事法律问题160余次,在宣传法律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合法手段表达合理诉求,避免激化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高度重视网络舆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已经日益强大,人民群众在互联网上对司法工作的关注度也非常高。宝安区院十分重视网上民意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求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达到宣传检察工作、传播法治思想的效果,为此展开了相关的课题调研,还建立起了相应的队伍及时监测涉检舆情。在办理机场女工梁丽“捡”黄金一案中,通过及时有效的公开,使案件办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潘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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