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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程江社区坚持民主自治成效显著
2010-04-22 10:28:00 来源: 法治广东网

  近几年来,梅县新城办事处程江社区居委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实行民主自治,全力构建法治文明富裕和谐社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全社区文明居民小组达标率达100%,文明户达标率达99.5%,先后获得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国先进文化社区、全国平安家庭先进示范社区、省市先进文明社区等荣誉称号。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民主自治的基础

  1、抓好社区居委干部学法,提高对民主自治的认识。坚持每月开展3次法律知识学习,有效地提高社区“两委”班子民主自治的认识,自觉带领社区居民依法实行民主自治,完善基层民主。

  2、注重普法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社区居委十分重视普法阵地建设,每年都投入几十万元经费用于普法宣传。在公众场所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社区居委“农家书屋”开辟法制图书专柜等为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创造良好条件。

  3、贴近民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群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利用社区居委各类会议和社区宣传队自编自演节目等形式,结合本地的一些案例,围绕社区居民最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民主自治的关键

  1、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民拥护的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一法两办法”选举社区居民拥护的两委班子,同时认真选配好调委会、治保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营、老年协会等配套组织。

  2、民主决策实现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民主决策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定期召开社区两委议事例会,建立社区党员评议、干部年终述职评议等制度。对社区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采用先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大多数人意愿实施决策。

  3、民主管理提高社区民主自治能力。制定和完善了社区自治章程,以作为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对社区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社区民主自治能力。

  4、民主监督促进社区各项工作开展。建立公开制度,实行社区居委财务和重大事务公开制度、让全社区居民了解和监督。推行民主评议,建立社区两委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评制。组织党员、群众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对社区两委干部进行考核评分,把社区干部置于社区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之中。

  三、注重综合治理,强化民主自治的保障

  1、狠抓群防群治,建设防范网络。建立了以综治办、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流动人口管理站、帮教小组等群防群治组织,形成全方位的治安防范网络。注重做好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社区邻里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2、扎实开展创建平安文明和谐社区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创文明社区和文明户为契机,大力推动全社区文明诚信建设,社区经常举办高品位的晚会和文体活动,社区宣传队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各项文体活动蓬勃开展,形成了健康向上的良好文明风气。

(编辑:潘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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