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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航肯定江门法治工作:有创意有活力有亮点
2012-01-19 15:38:00 来源: 法治广东网

  今年1月11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寸迎新率领办公室全体同志到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汇报请示工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宇航听取汇报后认为,江门市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有创意、有活力、有亮点。

  有创意。在民主法治村(居)工作方面,去年1月,江门市依法治市办在份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制定《江门市民主法治村(居)建设验收实施方案》,统一检查步骤、方法和评分标准,在全市开展“江门市民主法治村(居)”的检查验收工作。全市符合江门市级标准的民主法治村(居)1194个村(居),达标率93.8﹪。其中3个村(居)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37个村(居)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走上了新台阶。组织召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大胆创新,市四套班子的“一把手”均出席会议,各市(区)委书记和人大常委会分管法治工作的副主任列席会议,体现了市领导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规格之高是江门市依法治市历届领导小组会议所没有的。

  有活力。江门结合本地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扎实推进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的落实。去年年初,江门市依法治市办连续召开了3场共38个单位参加的调研座谈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五年规划》,征询贯彻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建议。在市直和各市(区)组织举办了8场专题宣讲报告会,共4000多人次参加,设计并印发宣传海报4000多份,在全市城乡有关单位张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江门市法治工作现状,起草《江门市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意见》和《江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并在领导小组会议上顺利通过,成为今后五年指导江门市法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贯彻《五年规划》既有创新,又凸显江门特色,成效显著,展现活力,受到省委的肯定和通报表扬。

  有亮点。在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方面重点突破。江门市依法治市办集中力量,以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创新方式,扎实推动法治江门建设,共组织举办了四次以“学习交流经验、查摆问题,共同提高”为主要内容,以“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学习交流会,认真总结交流江门海关、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和江门海事局等单位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经验,探讨行政执法机关单位开展法治江门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和解决对策,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收到良好效果。探索式开展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工程。市直(含中直、省直驻江门单位)37个单位开展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共58项,推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江门海关、市工商局等单位10项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作为江门市重点督办项目。至2011年年底各项实事项目已基本完成。张宇航认为江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是全省各市学习的榜样,依法治省办将转发江门市法治惠民实事的专题报告给全省各市学习。

(编辑:潘季英)



作者:江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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