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政府钱袋子”,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再增利器!14日下午,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省政协委员吴翰的提案答复中获悉:早在5月23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下文批复设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据悉,该预算工作委员会目前正在组建中,尚未正式挂牌。
该答复透露,预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预算监督处,相应撤销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监督室,主要承担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审议方面的具体工作。
此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仅设三个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人大在财政预算审批监督中,从形式走向实质性的创新之举一直为多方称道。
2001年5月1日,《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实施。2001年以前,广东省政府每年向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只有一页纸,支出方面只列出“类”;2002年,广东省政府向省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扩展到27个部门;2003年,全省102个省级部门全都向省人大提交了预算报告,报告达605页,并在开支流向中列到了“项”;2007年预算草案封面上首次去掉“秘密”二字,意味着代表可以把草案带回家仔细研究,不必阅后交还;2009年,预算案编制实现了由“项”到“款”的突破……
可是,广东省政协委员吴翰提出,省人大常委会缺少“预算工作委员会”,与广东较早探索预算改革和打造“阳光财政”的先进理念和勇气不相符。“要强化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就必须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早前就已透露,成立预算工作委员会,能更专业地搞好预算的审查并进行数据分析,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审查合理性、效益性。
据了解,不少地方的省人大常委会为了管好“政府钱袋子”,加强预算监督,这两年纷纷成立“预算工作委员会”。2010年12月,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增设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去年12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正式挂牌并对外办公。
(编辑:潘季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