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广东网
您现在的位置: 法治广东网>法治要闻
广州公积金将默认转入工资卡?近8成人赞成
2010-09-02 07:17:00 来源: 羊城晚报网络版

  由单位批量采集职工工资账户信息,并将此默认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转入账户,你愿意吗?从8月3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这两个问题在其官网上进行民意调查。截止今晨记者发稿时,已有超过500位市民进行了投票,近8成的人赞成将工资账户默认为公积金自动转入账户,超过7成人认为这样做很方便。

  今年7月12日之后,广州住房公积金新业务系统已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分支机构和承办公积金归集业务的建行、工行、中行和广州银行全面上线。新系统上线后,将逐步为市民带来越来越多的公积金缴存、提取便利。为给公积金未来实现定期(目前仍为半年)自动转账打好基础,新系统上线后,提取所需材料不变,但公积金将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取人需提供本人在广州工行、中行、建行或广州银行开设的储蓄账户一个,以方便转账。

  银行人士表示,将工资账户作为公积金划转的默认账户,主要是方便职工银行账户信息的采集,避免个人一一填报的麻烦。不少市民也对此表示赞成,不过也有市民提出,如果有人不想将单位上报的工资账户作为默认划转账户,比如还房贷的账户和工资账户不一致,应给其保留选择权和更改权。而银行人士就提醒,由于公积金新系统是在四家归集业务承办行上线,因此划转账户也需在这四家范围内。

(编辑:潘季英)



作者:刘薇
法治广东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
②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法治广东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法治广东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机构职能
权威发布
法治之路
法治五年规划
法治评价
主办: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南方新闻网
协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制办
本网站由广东省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