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广东网
文物岂能让“偷拆”毁了?
2011-08-10 15:58:00 来源: 法治广东网

  原题:受法律保护的文物,岂能让“偷拆”毁了?

  近日,保护文物——恩宁路很受伤。恩宁路、恩宁路,却极不安宁。可不,拆迁中止后的恩宁路,到处是一片片拆迁废墟,多个重要历史建筑就散落在拆迁废墟中,盗窃或误拆事件至今发生过数回。被称为“建筑风格中西合璧之精品”的吉祥坊1号又疑发生盗窃事件,其墙体被盗窃嫌疑人开砸了一个大洞,阁楼部分也被整体拆落。

  它的受伤,显得很理所当然,但又不可思议。理所当然,在于恩宁路所处地段的优越、所蕴含商业价值的巨大,虎视眈眈者、蠢蠢欲拆不少;不可思议,在于恩宁路虽然已列入文物保护范畴,但各种明拆暗拆却接连不断,而且至今未见有破坏文物的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城市化进程加快,加之保护耕地等土地保护政策,城市发展空间越来越狭小,不可避免将向老城区要地,因此难免会向老街区、老建筑开刀。在这样的环境下,恩宁路等老街区变得尴尬起来。一些颇具历史意义与纪念价值的老街区、老建筑确实应该保护下来,这是文明的需要,也是情感的需要。广州作为千年商埠,老街区不少,但是像恩宁路这样受法保护的并不多。然而,贵为文物的恩宁路与其它老街区相比,却并没有幸运几许——尽管躲过了一拆了之、夷为平地,却逃不过偷拆、暗拆,这让文物保护的一系列红头文件情何以堪?

  在城市化突飞猛进的大时代,老建筑、老街区越来越少,千千万万的新建筑直耸云端、蔚为壮观,难道就容不下一条恩宁路、一间吉祥坊?受法保护的恩宁路都难逃利益的魔爪,更何况其它的老建筑、老街区?既然已经定性为文物,要保留下来。那么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能否依法履行好职责,花点心思、花点财力去保护好呢?哪怕有人违法偷拆、暗拆,拿出一查到底的勇气,拿出从严处置魄力,该罚则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则移交司法机关,试问谁还敢顶风作案,让恩宁路屡屡受伤吗?

  保护文物,不能仅仅存在于法律文本上,更不能对违法破坏文物者“开只眼闭只眼”,否则恩宁路这个保护文物将名存实亡。今天明目张胆拆一下,明天偷偷摸摸拆两下,试问恩宁路上的老建筑经得起拆几回?好好的文物得不到有效保护,难道等它千疮百孔、破烂不堪、惨不忍睹时,才去才去采取措施保护?恐怕届时,恩宁路也已经没有值得保护的地方了——一片毫无价值的废墟。那时候,笑得最开心的是谁?心照不宣!哭得最难过的又是谁?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有怀揣老广州情结的民众……

(编辑:潘季英)



作者:谢文鑫
法治广东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
②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法治广东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法治广东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机构职能
权威发布
法治之路
法治五年规划
法治评价
主办: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南方新闻网
协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制办
本网站由广东省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0050235